考生问答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考生问答 >> 正文

你校新生入学以后可以转专业吗?可以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吗?

2017年03月03日 21:53  点击:[]

关于2016级本(专)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

根据《山东工商学院本(专)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(试行)》(院发〔2014〕77号)和《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文件规定,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,2016级本(专)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本(专)科学生(服务外包项目、春季高考的学生除外)

满足以下2个基本条件的可申报。

1、品行端正、遵纪守法且综合测评在合格以上;

2、平均学分绩点(计算方法见附件7)专业排名前30%(缓考成绩以60分计)。

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允许报名:

1、跨招生批次、跨招生类别的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;

2、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;

3、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的(包括:定向、高水平运动员等)转入普通专业;

4、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。

二、工作要求及程序
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
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并做好政策解读、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;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转专业报名表;学生所在学院审查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0%和排名前10-30%分类汇总连同学生成绩单一起报相应接收学院。

(二)考试

接收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相关考试,由学生所在学院协助接收学院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。

(三)公示及录取

接收学院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拟录取名单;教务处公示拟转专业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于本学期末发放转专业通知。

三、有关问题说明

(一)特殊情况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,由接收学院成立专家组对转专业提交的材料从严审定,经过逐级审核,最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。特殊情况转专业与正常情况转专业同时公示。

(二)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2017-2018学年第1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,之前的学习、考试仍在原专业完成。

(三)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按《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本、专科学生转专业学习实施办法》执行,转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(实验班)的学生按相应的《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(实验班)学生转专业学习实施办法(试行)》执行,转入会计学院的学生在校转专业文件的基础上参照《会计学院关于2016级转专业的补充规定》执行,转入经济学院的学生在校转专业文件的基础上参照《经济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规定》执行。

关于2017年双学位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

按照《山东工商学院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细则》(院发[2010]34号)的要求,现就我校2017年双学位双专业招生事项通知如下:

1.报名

从即日起,有关单位可开始向学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开始接受学生报名。学生向招生院(部)申请领取、填写《辅修专业申请表》,并附本人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,经主修专业所在院(部)审核批准后,将《辅修专业申请表》交到申请表中报名专业所在院(部)。同时,学生通过新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。各招生专业均不得招收校外人员(含进修生),本科专业不得招收专科生。

2.录取

通过新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录取,录取结束后打印录取名单备用,并将录取名单报财务处收缴学费。

3.教学管理

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报到后,各院(部)应参照主修专业的管理办法,编制班级、学生名册、课程考试成绩记录单、建立学籍档案、组织教学与考试工作等。

4.其它事项

(1)本科招生专业只从2015级本科生中招生,专科招生专业只从2016级专科生中招生。

(2)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鲁教学函〔2014〕7号),从2016年录取的双专业学生开始不再发给双修专业毕业证书(一证双专业),在主修专业毕业的前提下,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,发给辅修专业证书(辅修专业证书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制)并在学信网(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)注册辅修专业证书。

符合《山东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》(院发[2007]50号)和《山东工商学院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细则》(院发[2010]34号)规定,发放双学位证书,如果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,则不能获得双学位证书。

(3)学分互认。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已经安排且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也安排的课程,如果后者的学时等于或低于前者,学生在攻读辅修专业时可不修读,取得主修专业课程的学分后,辅修专业即获得相应的学分,但不得免交相关费用。

     

上一条:你校服务外包专业如何录取?有何要求? 下一条:你校的奖学金设定情况如何?对贫(特)困生帮助方面有何措施?

关闭